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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局发布规定: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及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!7月1日起施行!
发布日期:2023-11-20 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为了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强化生产和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,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总局令第75号《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、第76号《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,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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